因應殯葬設施不足 北市改建二殯 並推環保葬法
大綱介紹:因應殯葬設施不足 北市改建二殯 並推環保葬法
每到「旺日」,台北市第一、第二殯儀館禮廳和火化爐場次常排得「滿滿滿」,也曾有民眾抱怨登記不到場地,讓人質疑殯葬設施「不夠用」。
詳細介紹:
殯葬處長吳坤宏表示,隨著社會老齡化趨勢,北市未來的確會有殯葬設施不足的問題。
殯葬處將推廣環保殯葬方式,並進行二殯改建工程因應。
第一、二殯儀館共廿間禮廳,二殯則有十四座火化爐供民眾使用。每到民俗旺日,總出現禮廳不夠用、火化大排長龍的情況。
吳坤宏說,若民眾能不在意旺、淡日問題,依北市每年約一萬五千位往生者來看,殯葬設施尚可負荷。
但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死亡人數必定逐年攀升,連帶將出現殯葬設施不夠用的情況。
雖北市火化率已達九八%,但火化後要放置骨灰罈,仍需考量靈骨樓的設置空間。
為此,吳坤宏表示,殯葬處未來將推廣樹葬、海葬和花葬等環保殯法,今年將在陽明山增設花葬區,也會考慮增加海葬次數,希望藉提升環保葬法品質,吸引民眾採用。
另外,殯葬處也預計於今年六月做二殯的改建工程,將興建四層樓高建築,禮廳數將可增加卅三間,以紓緩場地不夠用的情況。
北市府更在去年十二月通過「台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標準」,包括遺體寄存、著裝、化妝費等,都有「非設籍本市者二倍收費」的規定。吳坤宏說,其他縣市也有相同規定,用意都是希望民眾能就近處理喪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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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禮儀更新 納入性平觀
傳統喪禮重男輕女 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民俗文化的性別改革呼聲,早已多年,從2001年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通過「婦女政策綱領」中,明白宣示「改革具貶抑、歧視女性的民俗儀典觀念,落實兩性平等」的政策方向後,也曾數次舉辦座談會,但均無如推動「不燒紙錢」運動般大力推廣,以至於雖然婦女團體多次疾呼,但效果依然有限。 傳統禮俗中有多男尊女卑、男內女外的劃分概念,例如長孫釘應是長男咬而非長女,暗示男性才是子孫。傳統的訃聞也是父系模式,女兒排在兒子和媳婦的後面等等。 父權模式非不可改變 根據內政部委託劉仲冬、陳惠馨教授於2005年所作的「我國婚喪儀式性別意識之檢討」研究指出,在喪禮儀式中,家屬是否能夠考慮進行性別平等的儀式,禮儀師的態度佔了相當重要的關鍵。 對於家屬來說,親人的過世都是相當意外,處理喪禮的過程中也多半心緒混亂。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此時禮儀師若能誠懇告訴家屬,傳統儀式中對於女性貶抑的部分並非不可改變,而原本就希望改變男尊女卑禮儀的家屬,也不需要再背負祖先是否怪罪的重擔。甚至,如果禮儀師能夠讓家屬瞭解傳統並非不可以改變,許多的單身女性過世後,牌位也可以回到家裡,不必然非要另外放置在佛堂或是姑娘廟。 訃聞列位藏性別爭議 傳統喪裡的性別爭議相當多,內政部表示,有相當多的有民眾專程前來內政部問說:母親生前與手足感情很深,遺言交代希望兄弟姐妹可以列名在訃聞內,但喪禮服務人員卻告知,若將母親的兄弟姐妹列名在訃聞內,表示亡者的先生是招贅婚,令他不知所措。也有民眾問:姊姊終身未婚,姊姊百年之後,可否放入家族的神主牌位?可以放在祖先墓地嗎? 由於類似的問題很多,內政部有鑑於此,接續99年「喪葬禮儀研究改進專案小組」的研究成果,於100年1月組成現代國民喪禮編撰小組,經過近1年半、數10次的編輯會議並分區與社會各界座談,吸收整合各界專家學者、殯葬業者的建議,這完成《現代國民喪禮》一書,並於今年6月出版,並同步舉辦研討會,讓台灣喪禮就從性別刻板印象與禁忌中跳脫出來。 新版指南尊重多元 內政部指出,《現代國民喪禮》全書分為6章,包括觀念篇、流程篇、奠禮篇、綠葬篇、文書篇、送行篇,總字數約為7萬字。為擺脫一般傳統喪葬書籍的缺點,像是眾多艱澀難懂的專有名詞、只告知做法卻無理由說明以及甚少照片的情形,特別設計案例故事,以平易近人的文字,藉由故事傳達治喪應有的觀念與注意的細節。 另一大特點是針對民眾在喪禮流程中常遇到的困難提出問題與解釋說明,引領讀者思考,如何自我規劃圓滿的喪禮流程,而非只能聽從喪禮服務業者的安排。各章並附有許多彩色照片以幫助閱讀,期望民眾透過本書建立喪禮「尊嚴自主‧性別平等‧多元尊重」的價值觀。 內政部預計將會在6月中下旬《現代國民喪禮》出版之際,舉辦研討會,將喪禮新觀念介紹給社會大眾。目前規劃兩場的專題演講及3場的議題研討,專題演講將從法律人權、社會變遷之角度探討我國傳統喪禮文化及性別平等問題。議題研討除探討喪禮核心價值「尊嚴自主‧性別平等‧多元尊重」外,也將從宗教角度探討傳統靈魂思想下,環保自然葬面臨的禁忌與解決之道。最後從個人的經驗出發,探討在多元性別文化下的喪禮經驗,並期望國人以尊重包容開放的心胸,接納不同性傾向者的喪禮需求。殯葬回饋金 依距離 各里分級發放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昨天通過「新北市立殯儀館及火化場回饋地方辦法」,民政局長陳嘉興說,考量市立殯儀館、火化場對鄰近居民生活確有影響,每年將提列殯儀館上年度淨收入的十%為回饋金,最少不得低於三百萬元,回饋金依各里受影響的程度分配。 他說,依據空照圖,市立殯儀館所在地三百公尺區域,包括板橋區中正里、宏翠里、新海里、吉翠里、朝陽里、德翠里,以及火化場所在地的土城區祖田里、三峽區溪北里,劃為第一級回饋地區,回饋經費分配八十%。 靈車動線頻繁列回饋區 因殯儀館與火化場相距九公里,靈車往返頻繁,受影響較大的土城區頂福里、頂新里及板橋區僅數戶位在殯儀館三百公尺範圍內的仁翠里,都列入第二級回饋區,經費分配廿%。 民政局生命禮儀科長陳文光說,若以近幾年殯儀館的收入,民國九十八年為三千八百廿五萬元、九十九年為三千八百五十萬元、一百年三千四百廿六萬元,提撥十%分配,第一級回饋地區八個里各約分配卅餘萬元,第二級回饋地區的三個里各約廿餘萬元;預計今年編列預算後,明年發放。 本篇文章來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16/today-taipei1.htm北市公有靈骨塔明年清明封櫃嗎?
本報導轉載自今日新聞網更新日期:2010/04/05 11:04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據了解,因為每年清明掃墓人來人往,造成管理不易,加上塔櫃門把鎖也常被弄壞,基於安全考量,台北市政府殯葬處才決定清明、中元暫時不開櫃。 也就是說,民眾清明節掃墓時,不能再打開櫃子觀看、觸摸親人的骨灰罐,但這兩天以外時間都有開櫃;只是這樣的決定,卻讓民眾氣炸了,痛批這根本就是亂來。 台北市長郝龍斌在視察掃墓公車時特別澄清,並不是封櫃,而是加裝透明壓克力,第二層經過申請還是可以打開,這個做法主要是考量安全,也比較乾淨、清潔。殯葬管理條例新規定7月1日上路! 強化殯葬服務業及生前契約管理機制
內政部指出,新法的重點主要在強化殯葬服務業及生前契約的管理規範、建構禮儀師證照制度。舊有規定對於生前契約業者,僅規定須具備一定規模,並將預收費用75%交付信託業管理,對於消費者的保障仍顯不足。為加強對生前契約業者的管理,新法規定業者須先取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始可販售生前契約。 另外,費用的運用範圍,以風險性較低的金融商品為主,並增列信託財產的動支條件,規定除履行、解除或終止契約等情形外,均不得任意提領使用。又為避免生前契約業者因破產而無法履約,另外訂有業者破產時信託財產保全及處理的規定,對於保障消費者權益,將更發揮實質保障效果。 至於頗受關注的禮儀師證照,依據新法,具禮儀師資格者,始能以禮儀師名義執行業務,而具一定規模之殯葬禮儀服務業應聘僱專任禮儀師,目前內政部已依新法授權訂定發布「禮儀師管理辦法」,預期將配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開辦「喪禮服務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辦理禮儀師證書核發作業。至於應置專任禮儀師之一定規模,內政部將於辦法施行後儘速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訂定。 內政部同時表示,原條例部分條文,因考量社會及都市環境變遷,在新法中有必要加以調整,例如規定醫院將不得附設殮殯奠祭設施,如有違反,可處醫院新臺幣30萬至1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但於100年12月14日前已經核准附設者,仍得繼續使用5年,讓醫院與經營業者的能有足夠時間因應。至於醫院提供適當空間,暫時停放屍體,供家屬助念或悲傷撫慰,因符合國人實際需要,新法並未禁止。 為使新法執行時更加完備,內政部已如期完成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的修訂,並訂定其他配套辦法及相關子法,同樣將在7月1日與條例同步施行。有關本次殯葬管理條例新修正條文,及相關配套子法規定,已登載於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網(網址http://mort.moi.gov.tw/),提供各界查詢。 內政部強調,臺灣現已邁入高齡化社會,殯葬議題漸受各界重視,此刻殯葬管理條例新法施行,可強化殯葬設施的經營管理、提高殯葬服務業的素質,應能滿足國人對殯葬服務多元需求的期待,更象徵我國殯葬制度邁入嶄新的紀元。 聯絡 人 : 殯葬管理科李朝麟科長 聯絡電話: 02-23565072 發稿單位: 民政司加速殯葬改革 新北市民政局提多項革新措施
積極清葬 要將公墓變綠地 首先,在公墓管理方面,江俊霆表示,新北市目前有231座公墓,佔地約574公頃,由於部分公墓位於都會區、觀光區或與住家相鄰,影響城市發展,民政局將逐步予以禁葬及清葬,並規劃做為公園綠地、道路、兒童遊樂場及綜合運動廣場等公共設施,以提供民眾更舒適的生活環境。 例如,市府正辦理土城第一公墓的遷葬作業,計畫在該處興建市立土城醫院,以解決土城區醫療資源缺乏的問題;而金山區第一公墓鄰近老街,假日遊客眾多,市府也將進行遷葬,在此處興建停車場,以促進觀光發展。 而納骨塔部分,江俊霆指出,目前新北市共有36座納骨塔,公立17座,私立19座,其中尚未使用的納骨塔位共有151萬多個,至少可使用50年以上,除非為墓區景觀改善及公共建設之清葬需要,暫無新設必要。 針對殯葬業者訂定公約 要求業者自律 此外,針對社會大眾對殯葬業者觀感不佳問題,江俊霆表示,新北市登記在案的葬儀服務業者共有361家,部分在提供葬儀服務時造成噪音及交通阻礙等問題,民政局會與葬儀商業公會合作,要求業者簽訂自律公約,逐步進行改善。 多項措施 提高殯葬設備使用效能 在殯葬設備方面,江俊霆指出,為提高三峽火化場12具火化爐的效能,民政局陸續完成火化爐瓦斯管線的配置,將火化爐的燃料從柴油改為瓦斯,預計明年中全面完成。同時,為有效維持空氣品質,民政局也加強火化爐空汙防制設備之保養、煙道清理,讓過程更加環保。 而針對殯儀館禮廳使用情形,江俊霆指出,新北市殯儀館共有10間禮廳,目前旺日使用接近滿檔,淡日使用率也有7、8成,已逐漸不敷使用。 為解決禮廳不足問題,江俊霆說,民政局目前正修訂「新北市市立殯儀館設施及服務收費標準」,規劃「先火化再辦告別式,使用禮廳減半優惠」,鼓勵民眾在淡日或其他地點舉辦告別式;民政局也加速在公墓納骨塔增建禮廳,例如將金山區福緣納骨堂地下停車場改建成禮廳,預計明年完工。 江俊霆並提出,大台北地區可積極加強合作,以提升殯葬服務設施效能。因地緣關係,新北市三重、蘆洲、汐止區常使用台北市第1殯儀館,而新店、永和區常使用台北市第2殯儀館,瑞芳則利用基隆市殯儀館,林口區常使用桃園縣殯儀館,北北桃基縣市是共同生活圈,應有合作空間以便利民眾。 明年初成立「殯葬管理處」 目前新北市是五都當中,唯一沒有成立殯葬專責機構的直轄市,江俊霆表示,殯葬業務日益龐雜,人力明顯不足,新北市政府將於明年初成立「殯葬管理處」,提高管理位階,增加預算及人力,以因應人口老化、殯葬設施使用日益增加之需求。 資料詳洽:民政局生命禮儀科陳文光1999、(02)29603456分機8030 新聞聯絡人:葉元之 1999 、(02)29603456分機8075/0938322503 轉貼自 http://www.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57076公告禁葬小檔案
如是公部門所推動,要提出開發計畫案,再舉辦公聽會,聽取地方的看法,如有意見,公所會答覆說明,舉辦第二次公聽會,取得共識再執行;如社區多數民眾的意願及需求,可透過村里辦公室向公所反映,或者提出陳情,公所再舉辦公聽會。 一旦完成公聽會的程序,公所要提請代表會審議,通過後報縣府核備,再公告三個月,就完成公告禁葬的程序,公墓不能再下葬使用。 禁葬的期限是七年,墳墓可自行遷葬,但不會發給遷葬補償金,如公告期滿,公所打算開發,可以強制遷墓,發給遷葬補償金。社區民眾如希望加速公墓土地的開發,以利地方發展,可向公所提出陳情,籌措開發的經費。「102年清明節掃墓期間便民服務」富德及陽明山公墓、靈骨樓(塔)免費掃墓專車及交通管制公告
※免費掃墓公車服務及交通管制: 日期:102年3/23、3/24、3/30、3/31、4/4、4/5、4/6、4/7,共計8天。 發車時間:上午5:30至下午5時止。 ※搭車地點: 免費掃墓公車共闢駛5線,包括: 木柵動物園-富德靈骨樓(木柵線)、 富德靈骨樓-南港軍人公墓(南港線)、 捷運麟光站-富德公墓(崇德線)、 南港軍人公墓-忠靈堂(軍人公墓線)、 惇敘高工-陽明山靈骨塔(陽明山線),班車密集,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另備有復康巴士,提供身心障礙者及高齡長者使用,有需要之市民,可於各線掃墓公車起站點搭乘免費復康巴士,歡迎多加利用。 詳細路線圖及接駁停車場資訊可參考 http://www.mso.taipei.gov.tw/public/Data/32279113971.pdf角頭遭狙殺 申請殯葬費補償被駁回
角頭遭狙殺 申請殯葬費補償被駁回 作者:陳志賢╱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1月2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依規定,犯罪被害人殯葬費用申請最高卅萬元。一般而言,檢方審議被害人補償案件,對殯葬費項目較寬容,鮮少不補償;以北檢去年審議萬華角頭「咖蚋慶」楊慶順外甥徐鐘銘家屬申請被害人補償案為例,徐妻申請殯葬費,檢方酌予扣減後,仍准補償部分費用。因此北檢以卓因黑幫仇殺死亡理由,拒絕補償家屬殯葬費,相當罕見。 卓士傑是前年二月間,與友人在仁愛路咖啡店用餐時,遭黑幫尋仇砍死。卓父母以卓死時年僅廿九歲,遭逢喪子之痛既深且鉅,向北檢申請殯葬費、精神慰撫金、法定扶養義務費用共計三百一十萬元。 不過,檢方認為,卓士傑生前與寶和會早有仇怨,雙方曾在基隆參加公祭後發生械鬥,卓遇害前曾說遭寶和會盯哨,顯見卓是因幫派仇殺被害死亡,有可歸責事由,違反一般社會觀念與法律,因此不同意補償殯葬費卅萬。 另卓父是生技公司負責人,父母名下均有多筆房屋及投資,且父母在卓死後已申領近九百萬保險金,檢方認兩人生活無虞,駁回兩人共二百萬的法定扶養義務費用。至於卓的父母請求精神慰撫金方面,檢方准予補償,但須各扣除兩人申領卓的勞保給付廿四萬多元,准許補償各十五萬三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