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回饋金
依距離 各里分級發放
大綱介紹:殯葬回饋金
依距離 各里分級發放
殯葬設施引發爭議,民政局為了敦親睦鄰,每年將提撥至少三百萬元回饋殯儀館及火化場週邊三百公尺內的里,每里的回饋金依距離殯儀館遠近從廿萬元至卅萬元不等,預計今年全面編列預算,明年開始發放。
詳細介紹: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昨天通過「新北市立殯儀館及火化場回饋地方辦法」,民政局長陳嘉興說,考量市立殯儀館、火化場對鄰近居民生活確有影響,每年將提列殯儀館上年度淨收入的十%為回饋金,最少不得低於三百萬元,回饋金依各里受影響的程度分配。
他說,依據空照圖,市立殯儀館所在地三百公尺區域,包括板橋區中正里、宏翠里、新海里、吉翠里、朝陽里、德翠里,以及火化場所在地的土城區祖田里、三峽區溪北里,劃為第一級回饋地區,回饋經費分配八十%。
靈車動線頻繁列回饋區
因殯儀館與火化場相距九公里,靈車往返頻繁,受影響較大的土城區頂福里、頂新里及板橋區僅數戶位在殯儀館三百公尺範圍內的仁翠里,都列入第二級回饋區,經費分配廿%。
民政局生命禮儀科長陳文光說,若以近幾年殯儀館的收入,民國九十八年為三千八百廿五萬元、九十九年為三千八百五十萬元、一百年三千四百廿六萬元,提撥十%分配,第一級回饋地區八個里各約分配卅餘萬元,第二級回饋地區的三個里各約廿餘萬元;預計今年編列預算後,明年發放。
本篇文章來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16/today-taipei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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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公有靈骨塔明年清明封櫃嗎?
本報導轉載自今日新聞網更新日期:2010/04/05 11:04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據了解,因為每年清明掃墓人來人往,造成管理不易,加上塔櫃門把鎖也常被弄壞,基於安全考量,台北市政府殯葬處才決定清明、中元暫時不開櫃。 也就是說,民眾清明節掃墓時,不能再打開櫃子觀看、觸摸親人的骨灰罐,但這兩天以外時間都有開櫃;只是這樣的決定,卻讓民眾氣炸了,痛批這根本就是亂來。 台北市長郝龍斌在視察掃墓公車時特別澄清,並不是封櫃,而是加裝透明壓克力,第二層經過申請還是可以打開,這個做法主要是考量安全,也比較乾淨、清潔。殯葬管理條例新規定7月1日上路! 強化殯葬服務業及生前契約管理機制
內政部指出,新法的重點主要在強化殯葬服務業及生前契約的管理規範、建構禮儀師證照制度。舊有規定對於生前契約業者,僅規定須具備一定規模,並將預收費用75%交付信託業管理,對於消費者的保障仍顯不足。為加強對生前契約業者的管理,新法規定業者須先取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始可販售生前契約。 另外,費用的運用範圍,以風險性較低的金融商品為主,並增列信託財產的動支條件,規定除履行、解除或終止契約等情形外,均不得任意提領使用。又為避免生前契約業者因破產而無法履約,另外訂有業者破產時信託財產保全及處理的規定,對於保障消費者權益,將更發揮實質保障效果。 至於頗受關注的禮儀師證照,依據新法,具禮儀師資格者,始能以禮儀師名義執行業務,而具一定規模之殯葬禮儀服務業應聘僱專任禮儀師,目前內政部已依新法授權訂定發布「禮儀師管理辦法」,預期將配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開辦「喪禮服務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辦理禮儀師證書核發作業。至於應置專任禮儀師之一定規模,內政部將於辦法施行後儘速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訂定。 內政部同時表示,原條例部分條文,因考量社會及都市環境變遷,在新法中有必要加以調整,例如規定醫院將不得附設殮殯奠祭設施,如有違反,可處醫院新臺幣30萬至1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但於100年12月14日前已經核准附設者,仍得繼續使用5年,讓醫院與經營業者的能有足夠時間因應。至於醫院提供適當空間,暫時停放屍體,供家屬助念或悲傷撫慰,因符合國人實際需要,新法並未禁止。 為使新法執行時更加完備,內政部已如期完成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的修訂,並訂定其他配套辦法及相關子法,同樣將在7月1日與條例同步施行。有關本次殯葬管理條例新修正條文,及相關配套子法規定,已登載於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網(網址http://mort.moi.gov.tw/),提供各界查詢。 內政部強調,臺灣現已邁入高齡化社會,殯葬議題漸受各界重視,此刻殯葬管理條例新法施行,可強化殯葬設施的經營管理、提高殯葬服務業的素質,應能滿足國人對殯葬服務多元需求的期待,更象徵我國殯葬制度邁入嶄新的紀元。 聯絡 人 : 殯葬管理科李朝麟科長 聯絡電話: 02-23565072 發稿單位: 民政司加速殯葬改革 新北市民政局提多項革新措施
積極清葬 要將公墓變綠地 首先,在公墓管理方面,江俊霆表示,新北市目前有231座公墓,佔地約574公頃,由於部分公墓位於都會區、觀光區或與住家相鄰,影響城市發展,民政局將逐步予以禁葬及清葬,並規劃做為公園綠地、道路、兒童遊樂場及綜合運動廣場等公共設施,以提供民眾更舒適的生活環境。 例如,市府正辦理土城第一公墓的遷葬作業,計畫在該處興建市立土城醫院,以解決土城區醫療資源缺乏的問題;而金山區第一公墓鄰近老街,假日遊客眾多,市府也將進行遷葬,在此處興建停車場,以促進觀光發展。 而納骨塔部分,江俊霆指出,目前新北市共有36座納骨塔,公立17座,私立19座,其中尚未使用的納骨塔位共有151萬多個,至少可使用50年以上,除非為墓區景觀改善及公共建設之清葬需要,暫無新設必要。 針對殯葬業者訂定公約 要求業者自律 此外,針對社會大眾對殯葬業者觀感不佳問題,江俊霆表示,新北市登記在案的葬儀服務業者共有361家,部分在提供葬儀服務時造成噪音及交通阻礙等問題,民政局會與葬儀商業公會合作,要求業者簽訂自律公約,逐步進行改善。 多項措施 提高殯葬設備使用效能 在殯葬設備方面,江俊霆指出,為提高三峽火化場12具火化爐的效能,民政局陸續完成火化爐瓦斯管線的配置,將火化爐的燃料從柴油改為瓦斯,預計明年中全面完成。同時,為有效維持空氣品質,民政局也加強火化爐空汙防制設備之保養、煙道清理,讓過程更加環保。 而針對殯儀館禮廳使用情形,江俊霆指出,新北市殯儀館共有10間禮廳,目前旺日使用接近滿檔,淡日使用率也有7、8成,已逐漸不敷使用。 為解決禮廳不足問題,江俊霆說,民政局目前正修訂「新北市市立殯儀館設施及服務收費標準」,規劃「先火化再辦告別式,使用禮廳減半優惠」,鼓勵民眾在淡日或其他地點舉辦告別式;民政局也加速在公墓納骨塔增建禮廳,例如將金山區福緣納骨堂地下停車場改建成禮廳,預計明年完工。 江俊霆並提出,大台北地區可積極加強合作,以提升殯葬服務設施效能。因地緣關係,新北市三重、蘆洲、汐止區常使用台北市第1殯儀館,而新店、永和區常使用台北市第2殯儀館,瑞芳則利用基隆市殯儀館,林口區常使用桃園縣殯儀館,北北桃基縣市是共同生活圈,應有合作空間以便利民眾。 明年初成立「殯葬管理處」 目前新北市是五都當中,唯一沒有成立殯葬專責機構的直轄市,江俊霆表示,殯葬業務日益龐雜,人力明顯不足,新北市政府將於明年初成立「殯葬管理處」,提高管理位階,增加預算及人力,以因應人口老化、殯葬設施使用日益增加之需求。 資料詳洽:民政局生命禮儀科陳文光1999、(02)29603456分機8030 新聞聯絡人:葉元之 1999 、(02)29603456分機8075/0938322503 轉貼自 http://www.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57076公告禁葬小檔案
如是公部門所推動,要提出開發計畫案,再舉辦公聽會,聽取地方的看法,如有意見,公所會答覆說明,舉辦第二次公聽會,取得共識再執行;如社區多數民眾的意願及需求,可透過村里辦公室向公所反映,或者提出陳情,公所再舉辦公聽會。 一旦完成公聽會的程序,公所要提請代表會審議,通過後報縣府核備,再公告三個月,就完成公告禁葬的程序,公墓不能再下葬使用。 禁葬的期限是七年,墳墓可自行遷葬,但不會發給遷葬補償金,如公告期滿,公所打算開發,可以強制遷墓,發給遷葬補償金。社區民眾如希望加速公墓土地的開發,以利地方發展,可向公所提出陳情,籌措開發的經費。「102年清明節掃墓期間便民服務」富德及陽明山公墓、靈骨樓(塔)免費掃墓專車及交通管制公告
※免費掃墓公車服務及交通管制: 日期:102年3/23、3/24、3/30、3/31、4/4、4/5、4/6、4/7,共計8天。 發車時間:上午5:30至下午5時止。 ※搭車地點: 免費掃墓公車共闢駛5線,包括: 木柵動物園-富德靈骨樓(木柵線)、 富德靈骨樓-南港軍人公墓(南港線)、 捷運麟光站-富德公墓(崇德線)、 南港軍人公墓-忠靈堂(軍人公墓線)、 惇敘高工-陽明山靈骨塔(陽明山線),班車密集,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另備有復康巴士,提供身心障礙者及高齡長者使用,有需要之市民,可於各線掃墓公車起站點搭乘免費復康巴士,歡迎多加利用。 詳細路線圖及接駁停車場資訊可參考 http://www.mso.taipei.gov.tw/public/Data/32279113971.pdf角頭遭狙殺 申請殯葬費補償被駁回
角頭遭狙殺 申請殯葬費補償被駁回 作者:陳志賢╱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1月2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依規定,犯罪被害人殯葬費用申請最高卅萬元。一般而言,檢方審議被害人補償案件,對殯葬費項目較寬容,鮮少不補償;以北檢去年審議萬華角頭「咖蚋慶」楊慶順外甥徐鐘銘家屬申請被害人補償案為例,徐妻申請殯葬費,檢方酌予扣減後,仍准補償部分費用。因此北檢以卓因黑幫仇殺死亡理由,拒絕補償家屬殯葬費,相當罕見。 卓士傑是前年二月間,與友人在仁愛路咖啡店用餐時,遭黑幫尋仇砍死。卓父母以卓死時年僅廿九歲,遭逢喪子之痛既深且鉅,向北檢申請殯葬費、精神慰撫金、法定扶養義務費用共計三百一十萬元。 不過,檢方認為,卓士傑生前與寶和會早有仇怨,雙方曾在基隆參加公祭後發生械鬥,卓遇害前曾說遭寶和會盯哨,顯見卓是因幫派仇殺被害死亡,有可歸責事由,違反一般社會觀念與法律,因此不同意補償殯葬費卅萬。 另卓父是生技公司負責人,父母名下均有多筆房屋及投資,且父母在卓死後已申領近九百萬保險金,檢方認兩人生活無虞,駁回兩人共二百萬的法定扶養義務費用。至於卓的父母請求精神慰撫金方面,檢方准予補償,但須各扣除兩人申領卓的勞保給付廿四萬多元,准許補償各十五萬三千多元。劉真與辛龍的 愛情故事
輯/Ann 圖/翻攝自劉真IG 國標舞女王劉真過世,令人無限惋惜,她在醫院與死神搏鬥這段時間,丈夫辛龍曾為太太發聲,祈求大家能一同幫助劉真度過難關,卻仍是無奈悲痛的結局。兩人在2014年完婚,外型相差甚遠卻仍然走到一起,先前許多網友都抱持懷疑態度,不過現在才懂:「劉真是真的選擇了最愛她的那個人」。 「我願意用生命換取劉真生命」 辛龍先前在個人FB貼文中寫下:「我願意用生命換取劉真生命,因為女兒不能沒有媽媽。」一席話感動許多人,其實大家在兩人當初剛剛完婚時,或許都會不解,劉真小公主一般的甜美外型怎麼會選擇了留著鬍子的辛龍?經歷這件事才找到了解答,因為劉真對於辛龍來說不只是孩子的母親,而是真正的生命共同體,也是超越了愛情的定義,讓人願意說出「交換性命」這句話,比起嫁入豪門更可貴。 「他對我非常好」 劉真曾經說過:「他對我非常好。」辛龍曾經為了給劉真驚喜,特意從法國買回名牌包再放回床頭櫃只為討對方開心,兩人婚後雖然沒有頻繁的曬恩愛,不過簡單幾個字就能夠篤定,辛龍對劉真的好是毋庸置疑的,讓劉真能夠很自信的向外界說出這句話。所以遇到了對的人,能夠讓婚前就是小公主的劉真,在婚後繼續當公主。 原來30歲之後的愛情,「懂得彼此」比外貌匹配更重要 很多人當初都以為劉真會嫁入豪門或是找個顏值更高的帥哥結婚,但是活得通透的她選擇了辛龍,其實兩人都不算是早婚,在30歲之後遇見了決定携手一生的人並不容易,比起年輕的愛情更需要不顧一切的勇氣,卻也是最樸實的決定,足以證明劉真和辛龍是最懂得彼此的人。 原文網址: 「劉真38歲遇到辛龍」愛情最美的模樣原來是:他對我非常好 | ET Fashion | ETtoday新聞雲 https://fashion.ettoday.net/news/1665943#ixzz6IEt4z3tl臺北市便民新措施 悠遊卡繳納殯儀館規費
臺北市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表示,臺北市政府推出以悠遊卡繳納規費的便民措施。從23日起,臺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區公所、市立殯儀館及民生社區中心開放使用悠遊卡繳交規費。 其中有關殯儀館費用,包括殯儀館的禮堂使用費、冷氣費、遺體接運費、遺體寄存費、遺體洗身費、遺體著裝費、遺體化妝費、遺體大殮費、遺體防腐費、遺體縫補費、遺體火化費、骨骸火化費及火化許可證等各項行政規費。